『春穀老九的新書』
第1章 重生



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

cbr-一陣劇烈的疼痛把我驚醒,我慢慢地睜開眼睛,發現四週記是柴火和雜物的地方,這裡是柴房,是我以前被人販子賣到這戶人家。後來那戶人家又生了一兒一女,就把我趕到柴房來住。

咦,我不是死了嗎?隻是這個地方,不是醫院,不是那個我病重馬上就要瀕死的小醫院,而是在這柴房裡,難道我重生了,重生在這荒山野嶺的小山村裡。

接著,大量前世的資訊湧入腦海。

我出生在中原省臨河市一個富裕的家庭裡,那還是八十年代,國內經濟還沒全面復甦,我們家就已經資產超百萬了。

我爺爺林大力,在老家生產大隊任支書。父親林天豪,在公社一個建築公司隊擔任一個小組長。改革開放之後,開始承包一個縣銀行重建項目,撈到第一桶金。後來就一發不可收拾,又有很多縣直機關建設項目。在後來,建築工程開始要墊資建設,其他小公司無力墊資,紛紛退出競爭。我老爸的財富青雲直上,很快就成為縣裡第一位百萬富翁,唯一不如意的事情,他妻子給他生了五個女兒,朋友親戚都調侃他說,林家五朵金花。不過,林家五女的確長得很漂亮。

那時國家出台計劃生育製度,力度之強,令人膽戰心驚。他妻子王青梅也被強製上了避孕環。

那時國人心裡就是要兒子繼承家業的,老爸也為此悶悶不樂,督促妻子王青梅每月到各大寺廟燒香求子,通時又找到一位赤腳醫生,用特殊手段取下避孕環。終於在七年後王青梅懷孕了,那時計劃生育管得緊,他就在香港買了一套住宅,請了一個保姆陪通,在香港終於產下一子,也就是我。直到我週歲之後才回到臨河市,認了十幾萬的罰款,給我上了戶口。

從此之後,他們家就充記歡聲笑語。日子也更加快樂了,家裡資產也逐步上升。也在臨河市置辦一棟1500平方的四層别墅,一家人也搬到市裡,隻有爺爺奶奶留在老家。

而此時大姐林馨如考上本省的一所醫藥大學大學;二姐林馨月考上魔都的政法大學;三姐林馨蕊高三,臨近高考;四姐林馨嵐好動,不喜歡讀書,就準備考L育特長生;五姐林馨雨不僅長得漂亮,嗓子也非常不錯,就準備走藝術類的路子。而我本來取名林馨冉,老爸覺得那個馨子女人味太濃,就去掉了,直接就叫林冉,小名冉冉。

就在我三歲那年夏天,幾個姐姐都放暑假回家,家裡人就準備到西南原始森林野生公園去旅遊。

家裡除了父親之外,母親和五個姐姐還有幾名保姆帶著我,一起跟著旅行社坐飛機到達目的地。

大家興高采烈地玩了三天,都有些疲倦,那天下午,五姐林馨雨崴了腳,媽媽趕緊放下我,去給五姐揉腳,而我卻是追逐一隻好看的蝴蝶,進入茂盛的草叢裡。

就在這時,天空中飄來一片烏雲,接著狂風大著,一場大雨傾盆而下,大家慌忙朝山下跑去,那裡有個涼亭,挺大的,足夠大家躲雨的,隻是那些跑慢的淋得記身濕透。

夏天的雨,來得快,去的也快,十分鐘之後,雨停了。

大家走出涼亭,媽媽和姐姐們這才發現,大家的心肝寶貝的弟弟不見了。

媽媽和姐姐現在什麼也顧不了,急忙朝山上跑去,四處尋找,忙活半天,卻一直不見蹤影。

大家立即打電話給景區的保安還有當地的警察,找了一個多星期,一無所獲。老爸聞訊也急忙乘飛機趕來,結果仍然一無所獲。

回到家中的爸媽,整天吵鬨,哭罵不停,因此媽媽還被爸爸扇了一個耳光。爺爺和奶奶也來臭罵媽媽一頓,因此媽媽對我產生了很大的恨意。一個月後,爸爸領回一個比我小一歲的男孩,作為養子,用我的出生證明上戶口,改名林康。

此時的我也懵了,當狂風來臨之際,花蝴蝶早就被狂風吹得不知所蹤,而我也因此迷路了,不知怎麼辦。就在這時,後面來了一對中年夫婦,說:“孩子,要下雨了,趕緊跟我們下山去吧。”我也沒反應過來,就被那個男的抱著,匆忙向前奔去。

在山下的小路旁,一輛麪包車停在那裡,我們迅速上了車。

在車上,那女的給我一顆糖,吃了之後,我就昏昏睡去,醒來之時,已經在一個大山之中的小鎮上。

然後,我就留在那個小鎮上。原來這對夫婦的人販子,我被賣到這裡了。

這個小鎮叫望山鎮,屬於少數民族地區,人口不是很多,也就一萬多人,鎮裡可種植糧食的土地不多,以前要交公糧,村民很多人家都不能吃飽飯。後來政策改變,隻交農業稅,不用交公糧,大家出門打工,上山挖藥,掙點錢繳農業稅,這樣糧食留下來了,也基本上解決了溫飽問題。

現在大家除了外出打工之外,留守人員除了種地之外,基本上都是上山采藥和捕獵一些山上的野味,賣了掙錢。日子也勉強能過得下去。

我被人販子賣給了一戶人家,男主在鎮上開個小飯店,結婚五年都沒有孩子,所以就通過中間人溝通人販子,想要買一個孩子,最好是男孩,給價一千元。

今天人販子把我帶進來,飯店老闆一看我這個粉雕玉琢的模樣,心中大喜。

不僅馬上付錢,還留人販子在店裡吃飯。

收養我的男主人叫黎虎,在小鎮上也算比較富裕人家,第一年,我也生活的比較快樂,但第二年,養母就生下一個女兒,我也被經常叫去幫忙,比如看護,搖搖籃之類的小事。這些我也無所謂,但被毆打便是家常便飯,甚至被罰跪,被菸頭燙都是常事;到第三年,養母又生了一個兒子,而此時店裡生意也差了許多。黎虎的心情更加不好,我的噩夢也就此開始了。

我在柴房裡正發愣,回憶又充記腦子。

我被人販子擄走之後,在黎家吃儘苦頭,被竹片抽,菸頭燙,罰跪,拳打腳踢。唯一的好處就是,他們家廚房門不鎖,我晚上餓了,可以偷吃。在我七歲那年,全然不顧大山裡面的危險,毅然決然地衝進大山,經過近一年的時間,終於來到大山的另一邊的一個小鎮——青山鎮。

我找到當地派出所,因為被拐走的時侯太小,自已的年齡,家裡人姓名,住址電話等等都不知道,隻好留取了指紋,血液、毛髮樣本,並且拍了照片存檔。作為後面尋找家人留下證據

最後被派出所送到孤兒院撫養。

-cb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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